课堂常规(学生需要什么样的课堂常规)
课堂作为规章制度,对于维护课堂秩序、提高课堂效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所谓的制度只是一张贴在教室墙上的纸,是作为装饰和摆设而存在的,是外在于实际教育过程的。制度本身的存在并不能保证其应有价值的实现。”问题的关键是它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1)不同的课堂常规反映了不同的教育价值观和学生观。老师以“性恶论”作为人性的基本假设,对学生缺乏基本的信任和尊重。制定课堂常规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学生,约束学生的行为,体现了一种“猫捉老鼠”、“警察抓贼”的比喻,如:“安静地坐着,等老师来上课;上课不要敲桌子,随便说话,搞小动作,不要看和课本无关的书,上课不要插嘴(我怕老师说错了或者同学有不同意见!);不乱写课本和作业本;不抄别人的作业;自习时不要插电,以免影响他人学习;考试不作弊”,即使学生能达到所有要求,但感受到机器般冰冷的要求,对课堂抱着反感和敌视的态度,课堂教学也很难达到最佳效果。
老师们抱着“性善论”,满满的爱。制定套路的目的是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学会负责任地选择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学生会感受到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理解和信任:“注意上课姿势,保护视力。看书要做到三个一:握笔一寸,胸口离桌子一拳,眼睛离课本一尺。”
(2)我们需要充满人情味的课堂常规。富勒指出,“一个真正的制度包含着自身的道德,即内在的道德或程序性的自然法。一旦国家实行的制度未能包含道德性,就会导致一些根本不应该是制度的东西。”因此,“一项制度要行之有效,首先必须根植于一定的伦理精神和价值观,每项制度的具体安排都要有一定的伦理价值观支撑。”“教育、管理、法制等以人为主客体的实践活动,都是以人的观念和人性为逻辑前提的。
但这种预设本身并不是理性的结果,而是一种设定,因为人性的善恶无法确认。正是这种基于对人性的自信和信仰的设定,体现了教育人文精神的特殊品质。伦理精神的缺失会动摇教育的根本信念,使教育因对人失去信心而变得不可能和不必要。只有善的理念才能物化为善的体系,才能成为教育中有意义的体系。“我们需要充满强烈人情味的课堂常规。这样的课堂常规会成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而不是他们之间的障碍。是善的、有教育意义的存在,而不是恶的、无教育意义甚至反教育意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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