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员工进行各方面考察,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的时期,也是新录用员工考察用人单位工作条件和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要求的选拔期。那么,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任意解除,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
网友: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8天,签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函。想请教一下懂法律的人,如何辞掉工作,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我必须在一周内离开公司。如果我提前三天说了,公司却找借口让你再呆一周怎么办?
湖北省秦楚办事处律师张帆解答: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无需单位同意。3天后就可以走了,新单位和工人的责任是不可能追究的。这是依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是指享有单方解除权的一方表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是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会转正。因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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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律师的分析: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试用期内,必须少于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终补偿金额为一个月工资。
2.员工离职,企业不需要支付薪酬。
3.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金;
4.如果劳动者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如果企业遭受损失,劳动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如果新公司明知劳动者与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
1.有一个固定期限,即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从几年到十几年,到一年或几个月不等。
2.没有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规定了开始日期,没有具体的结束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只要履行中没有约定的终止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一般是不可能终止或者解除的,劳动关系可以存续到劳动者退休。
3.最后期限是完成某项工作,即最后期限是完成某项工作或项目。一旦工作或项目完成,劳动合同将终止。
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完全履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一个可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张帆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湖北秦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办理的案件从民事到刑事,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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