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吃(网上卖的大多数自制食品都是“三不”产品)
有卖家承认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监管,专家提醒“三无”自制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买家在评论区展示“三无”百香果泥“爆炸”场景。
自制“三无”百香果泥销售页面
随着年关的临近,一些独特的伴手礼在网上越来越火爆。与此同时,一些自制食品穿上了“手工制作”“家庭作坊”“私宅”“妈妈味”,通过网购平台渗透到普通人的生活中。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很多售卖自制食品的商家会以“不含防腐剂”为卖点卖给买家。然而,网上销售的许多自制食品实际上存在安全隐患。有卖家承认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没有检查食品安全,保质期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的。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表示,很多自制食品的商家没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生产知识,导致此类“三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这些“三无”自制食品,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因为生产者信息的缺失而更加难以维权。对此,专家指出,网购平台应加强对“自制食品”商家的监管,同时,消费者应增强对自制食品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判断能力。
事件
“家常菜”在网上备受关注
一些自制食品,打着“天然”的旗号,正在成为亲朋好友的礼物。但是自制食品是否安全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最近,一篇名为《有哪些食物是为了健康一定不能吃的》的帖子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关注。帖子中提到,有网友在淘宝上买了“刚挖的百香果泥”。到达后,他们发现瓶子膨胀了,打开时果肉喷了一地。此外,帖子中还提到,这类自制食品没有正规的标签、配料表、保质期、营养成分等。,还有就是质疑为什么可以在网购平台上公开销售。
帖子的内容立刻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自制食品不会添加防腐剂,原料更好更新鲜。总的来说对健康有益,而有些健康问题只是偶发的“小概率事件”。对此有网友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自制食品不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如果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没有适当消毒和冷冻,也会导致食品变质,构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现象
网购平台上出现了大量“三无”自制食品。
2月8日,北青报记者在网上商场随机搜索,发现百香果泥、黄桃罐头、辣椒酱、剩菜、豆腐、肉干、农家锅巴等。都是自制食品在网购平台上卖得很好。无一例外,这些食品往往以“不含防腐剂”、“不含色素”、“产地直销”、“绿色健康”为特色,吸引消费者蜂拥购买。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除了声称质量过硬,相对较低的价格也是卖点之一。月销量5440,售卖新鲜鲜挖自制百香果泥的商家介绍,其产品“10元一斤”,而其他正规厂家销售的百香果酱单价在15元到30元不等。
为了表明是“手工制作”,一些自制食品商家还会附上制作视频,展示几个人在开放环境下手工加工、重新包装食品的环节。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虽然很多卖家使用塑料瓶、玻璃罐等容器对这些食品进行分装,但这些食品的外包装上并没有标注产地、生产日期和配料,也没有附上商家的联系方式或质量证明。
详述
一些卖家承认缺乏卫生监督。
北青报随机咨询了一位做百香果泥的商家。他介绍说,他的产品“干净卫生”。但在评论区,不少买家展示图片,称所购产品有异味,白色泡沫状不明物质,瓶子膨胀,开瓶后果汁爆裂。对此,商家解释称,收到产品后,“立即将冰柜(室)放入冰中再打开”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并表示产品“可以存放3个月左右”。
北青报记者询问商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能否得到保障。商家表示“来买的顾客都是常客,质量可以保证”,但他承认产品在罐装过程中没有进行安全检查,需要“自己注意卫生”,也没有相关资质证明。
北青报记者从一家生产销售正规百香果酱的商家处了解到,大规模食品生产的全过程受到严格监管,商家必须能够向消费者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工厂地址、配料表等信息。,而在生产过程中,员工的着装和操作都受到相应的规范。
北青报记者发现,一些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证明、没有生产厂家的“三无”自制食品,可能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有“密切接触”。在很多售卖西番莲果泥、辣椒酱等自制食品的评论区,很多茶叶店、果汁店、餐厅的买家表示,他们已经多次购买这些加工饮料、菜肴的原料。
视角
网购平台应加强资质监管。
中国食品行业评论员朱表示,很多自制食品商家没有专业的设备和专业的生产知识,导致这些“三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他指出,以部分买家提到的“网购自制百香果泥瓶爆裂”现象为例,这说明产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已经产生气体。“这是微生物发酵的结果,说明产品已经被细菌感染,变质了”。朱说,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样的食品不能再吃了,而不能像商家承诺的那样“先冻后开”。
朱说,一些自制食品的商家通常会宣传“不含防腐剂或添加剂”,让消费者觉得产品巧妙、安全可靠。“实际上,这是一个误解,”他解释道。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腐剂和食品添加剂相对安全,会起到一定的抑菌防腐作用,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他还提醒,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在网购这些“三无”自制食品时发现问题,由于生产者信息的缺失,整个证据链的维权和维权将更加困难。
对于网上“三无”自制食品泛滥的现象,朱表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对许可证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早就规定了在网上销售食品的商家必须满足‘三证齐全’的要求,即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网购平台应加强对自制食品生产、流通、销售资质的监管。”同时,消费者也要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判断自制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文字/记者张雅实习记者张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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