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造、领土资源、计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干管理工作。
镇江公租房怎么管理?镇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镇江公租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安排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安排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置、销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镇江公租房怎么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的若干看法》(国发[2007]24号)、《关于增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看法》(国办发[2008]131号)精力,完美我市分层次住房供给系统,调剂住房供给构造,实施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艰苦家庭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履行。
第一条:为完美我市分层次住房供给系统,调剂住房供给构造,实施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艰苦家庭住房需求,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艰苦的若干看法》(国发[2007]24号)、《关于增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看法》(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联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实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供给政策支撑,限定户型面积、供给对象和租金程度,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艰苦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守以下原则:政府支撑、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正公开、严厉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造、领土资源、计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干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规模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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