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象征每个国家的政治特色和历史文化。而当有国家领导人逝世或者有重大灾难发生时,我国都会下半旗志哀,你知道下半旗志哀来源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旗下半部丧源具体分析
1.根据传说,它最初是由一艘名为“阴霾伊势”的英国船只在1612年创造的。“雾霾艾尔斯”号船长在北美北海岸探索通往太平洋的航道时不幸遇难。为了表示对船长的尊敬和哀悼,船员们提议降半旗。
一天,英国船只Haze Ayers的船长在北美北部探索通往太平洋的航道时遇难。为了纪念这位已故的船长,船员们把国旗降低到离旗杆顶端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看到它的桅杆在降半旗。经询问,原来是悼念死去的船长。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哀悼方式传播到了大陆,并被各国采用。
后来,这种哀悼方式被其他船只模仿,逐渐在海员中流行起来。因为哀悼方式的庄严和简单,它逐渐传播到土地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政府正式认可了这种悼念方式。当国家元首或重要人物去世时,降半旗。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2.新中国第一次降半旗是在1976年
1976年周恩来总理逝世时,新中国第一次降半旗,并设立全国哀悼日进行隆重悼念。同年,毛泽东主席和朱德元帅逝世,都下了半旗致哀。毛主席去世后,设立了全国哀悼日。后来,胡耀邦、李先念、、杨、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逝世,都降半旗哀悼。
1999年5月12日,为纪念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南斯拉夫大使馆、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在地、新华社澳门分社所在地而降半旗致哀的三位烈士,其中包括许杏虎。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死亡,降半旗哀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突出贡献的;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
当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降半旗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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