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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是一种常见的储蓄卡,一般是资金交易的有效卡。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银行卡都会被盗,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会造成用户资金和财产的损失。那这部分损失谁来负责?下面深圳生活网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被盗银行卡丢失谁负责?
银行卡刷卡一般分为伪造银行卡刷卡和网上刷卡两种情况。对于这两种信用卡交易,《银行卡条例》规定了责任承担方式:
1.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确保储户存款的安全,持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密码。银行卡被盗,银行无法证明持卡人有过错的,银行将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
2.持卡人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导致信用卡被冒用刷卡,持卡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持卡人被盗后未及时挂失等止损操作,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的,由持卡人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一般来说,这一规定对持卡人是有利的,因为如果发卡机构不能证明持卡人有过错,法院一般会基于“维护银行卡交易公共秩序”的考虑,判决银行承担大部分责任。例如,在以下案例中,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对持卡人被盗刷的损失承担90%的责任,持卡人承担10%的责任。
如何保护被盗银行卡的权利?
对大多数人来说,“自证其罪”更难。对此,《条例》采用了“谁主张谁举证”和“谁持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偷刷”证据的问题。
一方面,持卡人声称银行卡“被盗”,可通过提供有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过程中的真卡所在地、交易场所、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这主要是引导持卡人提供全面、充分的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要求持卡人提供上述所有证据来证明“被盗”的事实。
另一方面,持卡人告知发卡机构其账户内资金或透支金额的变化并非自身交易或授权交易所致后,发卡机构未及时与持卡人核实银行卡的持有和使用情况,未及时提供或保存交易文件、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导致无法获取相关证据材料的,应承担未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在银行卡交易中,所有与支付授权相关的记录、数据和视频都掌握在发卡机构等主体手中,持卡人很难获得和掌握。根据“谁有证据谁就提供证据”的原则,银行应承担相应证据材料的举证责任。
因此,持卡人在发现银行卡被“盗”后,应第一时间向银行挂失,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并在发生“盗”行为时就近消费真卡,以证明真卡所在位置;银行收到持卡人挂失报告后,应及时冻结银行卡,避免进一步损失,追回并保存交易单据和监控录像,避免证据丢失,并承担不良后果。
银行卡被盗被刷怎么办?
1.被盗银行卡刷卡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取证。通常,刷卡发生在不同的地方。为了证明这一点,持卡人必须证明自己的银行卡就在附近,所以应该在附近找一台自动取款机或柜台提取存款并保存凭证。然后尽快汇报。
2.取得证据后,要及时止损,比如挂失。如果挂失太晚,可以参考上述情况下的操作。最初的案件报告称,银行卡被反复输入错误密码锁定。
3.取得证据、止损后,应当委托专业律师采取法律行动。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一步收集证据,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最后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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